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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生报名须知

发布时间:2015-06-05点击量:

 

考生报考 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请参考《 2015 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 6 23 日至 7 11 日)和现场确认( 7 12 日至 15 日)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 10 9 10 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在线采集考生身份证内的电子照片时,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其报名工作可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联考成绩发布后( 12 月中旬),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 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单位审核意见部门盖章处和电子照片两个地方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然后按要求将《 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报考时登记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交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在学信网上进行学历查询,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能生成,请在学信网上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在录取前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录取。必要时,招生办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在报名、录取的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学历不符、造假等情况,则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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